来源:互联网新闻 时间:2020-04-28 01:03
嘉兴桐乡的小黄,去年买了新房,年底交付后,开发商统一代办房产证件。小黄说,根据当时政策,她足额交纳了税费,可开发商最近却告知她,说证办不出来。
小黄买的新房,位于桐乡濮院镇凯旋路,“明光·和天下”小区,单价6000多。
小黄说,交房时,开发商统一代办房产证、土地证等,契税根据当时政策,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收取,算下来是9455元,加上办证费、中介费的580元,总共一万零一些。收费凭据的盖章,是“浙江银建房地产开发商有限公司”,开具时间是2015年12月16号。
小黄了解到,就在开发商代办三证期间,契税比例有所调整,因为小黄的爱人名下,另有一套房产,根据新政策,夫妻家庭购买的二套房,契税的比例提升为百分之三,也就是说,还得多交一万左右。小黄不接受。
小黄说,从12月16号交费开始计算,到新政策出台,期间不下一两个月的时间,开发商代办延期,没有在新政策出台前办好,就得承担责任,可对方一直说无能为力。
“明光·和天下”售楼处的沈经理说,小区今年1月2号交房后,1月4号就开始走代办流程,开发商方面,也是交给代办公司进行,材料也及时送交,但是没赶在新政前办好,他这边也无能为力。
另外,小黄提出的,开发商应该在新政策出台前及时告知,他这边认为没这个义务。
现场,沈经理给小黄列举了一些,在代办中可能造成延误的可能性,小黄认为都是借口。她觉得,在这件事情上,既然开发商是有偿服务,那么责任就该由对方承担。沈经理不认同,我们咨询了律师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