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已要求承辦機構為隨團教師及學生購買團體綜合旅遊保險,保障項目包括:
- 醫療保障 (最高保障額為港幣$300,000)
- 全球緊急救援服務 (包括撤離及運返)
- 意外保障 (最高保障額為港幣$300,000)
- 個人責任保障 (最高保障額為港幣$500,000)
- 個人財物保障 (最高保障額為港幣$1,000)
- 取消行程 (最高保障額為該團團費)
學校、隨團教師及學生家長可向承辦機構了解各項保障項目的詳情及承保範圍。
上述綜合旅遊保險的承保範圍只涵蓋參加者的基本需要,學校應提醒隨團教師及學生,可因應個人需要購買額外的個人綜合旅遊保險,以應對突發事件,例如:縮短旅程、行李及個人物品損失等。 |